一、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
1 、在國家或行業未制訂產品質量標準前,我司產品按 Q/WHF 4-2004 企業標準生產。
2 、設備保修一年,不可抗拒因素引起、嚴重違章操作引起的損壞除外。
二、驗收、投產前的服務
1 、設備在發貨前,需方可派人到我司對設備的質量、提供的隨機配件等進行驗收、驗收合格后發貨。
2 、設備到達需方工廠后,我司將免費指派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安裝、調試,并培訓需方的操作人員,以生產出合格的鞋底(鞋)為準,時間為一星期。
3 、如需方購買設備是連幫生產鞋類制品的,根據需要我司可追派制鞋技術人員赴需方,共同探討和解決連幫成型生產。
4 、出口的設備,我司指派技術人員到國外進行設備的安裝、調試和培訓工作,但其出國費用(包括來回機票、食宿、市內交通等)由需方負責。
三、培訓
1 、設備到達需方工廠后,我司將指派技術人員,除對設備進行安裝、調試外,還對需方的操作人員進行短期的技術培訓,使之能上機操作。
2 、對技術含量較高的產品或需方對設備了解甚少的,我司可接受已繳納貨款的需方,派遣技術人員來我司進行為期二周的跟班學習,我司免費提供住宿,其他費用需方自負。
3 、提供中(英)文產品說明書。
四、零、配件
1 、我司在設備發貨時,將帶有部分隨機配件。
2 、保修期內,凡出現設備或零、配件的質量存在問題,我司負責調換;凡因需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,由我司提供計費修理服務;易損件由需方負責。
3 、需方購買零、配件,可事先用傳真通知我司倉庫( 0577-89615578 ),寫明所需零、配件的名稱、規格、數量及需方公司的名稱、地址、經辦人姓名。由我司倉庫核實后,給需方報價,收到貨款后即發貨。
五、售后服務
1 、我司駐地或設有辦事處的區域市場,開展 24 小時的售后服務。
2 、上述地區除外的市場,其售后服務的方式:
3 、來電話( 0577-89615577 ),解決現場問題。
4 、通過傳真、電子郵件進行技術咨詢。
5 、我司派遣技術人員到需方進行技術會診。
六、其他的技術支持和增值服務
1 、對購買 SZST4-MF 或 SZSJ4-MF 機型的客戶,可實行上網或無線聯絡實行技術支持。
2 、與客戶共同探討解決連幫成型工藝。
3 、推薦介紹制作鞋底模具,連幫成型模具的生產工廠。
4 、與客戶共同探討和解決連幫成型工藝中的楦頭技術和制作。
5 、為客戶推薦和介紹相關的制鞋設備的生產工廠。
6 、為客戶代辦運輸或零星配件、原輔材料的寄發手續。